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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能力鉴定内容

作者:嘉定珺佳人才网更新日期:2013-06-21 10:56:37来源: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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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概况:B.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A.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鉴定:1— 4级者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 6级者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者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B.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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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关于劳动能力鉴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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