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嘉定珺佳人才网更新日期:2012-11-14 01:17:28来源:原创作品
好多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经常问我关于工伤事故的问题,他们只知道只要发生了工伤,企业会承担责任,至于赔付多少费用及如何认定是发生了工伤求职者还是稀里糊涂的,现在我为大家详细解释如下:修改后的工伤保护条例的出台,彰显了公平性的原则,保障了劳动者的利益,并进一步为用人单位分担了工伤的风险。新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将非本人主要责任作为可以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并且将事故范围由原来的机动车事故扩大为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彰显了公平性原则,既不让员工从自己的违法行为中获益,又将工伤的保护范围扩大到机动车事故之外,真正意义上体现了“同命同价”。
修改后的工伤保护条例也为用人单位分担了更多风险。以往即使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仍然由单位支付。新版工伤保护条例出台后,上述费用都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足额支付了工伤保险,员工发生了工伤,单位只需要承担很少一部分待遇,其余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新工伤保护条例这样的修改一来分担了用人单位的风险,二来鼓励用人单位能够依法足额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另外为了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上海市从2012.4.1开始,又对2011.12.31前发生的工伤或因工死亡人员的三项工伤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两项标准涉及工伤本人,一项标准涉及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如下:一是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享受的伤残,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致残一级的增加390元每月;致残二级的增加370元每月;致残三级的增加350元每月;致残四级的增加330元每月。二是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也进行了调整如下: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增加220元每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70元每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30元每月。三是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在原来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6元。
最后嘉定珺佳人才网经过相关资料的整理和统计结果上海市2004年本市参加工伤保险的从业人员有400多万,目前2012年已经达到了890万人。
以上是嘉定珺佳人才网www.junjiajob.com对上海市新版工伤保护条例的详细解释,希望看到此文章的求职者对工伤保护条例有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谢谢大家关注嘉定珺佳人才网www.junjiajob.com ,我们会经常和大家一起分享劳动法规的其他问题。
作者:殷 佳 嘉定珺佳人才网http://www.junjiajob.com 编辑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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